法治


法治的理念是,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即使是最有權勢的官員也不例外,並且法律規範的制定、維護和互動等各個方面都受法律約束。政府受到法律的限制,這要求它們遵守同樣的法律來治理公民。因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即任何“法律”人都不得享受所有其他人都不享有的特權,並且任何人都不得免受法律制裁,是一個密切相關的概念。

什麼是法治?

為了理解法治的概念,有必要知道國家受法律而非統治者或民眾選出的官員統治。儘管印度司法機關經常在判決中使用“法治”一詞,但印度憲法中並沒有對“法治”一詞進行定義。最高法院認為,法治是憲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即使是憲法修正案也不能改變它。法治是善治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法治原則,必須由既定的法律而非統治者的武斷裁決來統治民眾。因此,必須記住,制定的任何規則都應具有普遍適用性、普遍性和抽象性,以及被認可和確定性。憲政的基本特徵是對行政部門的法律約束。根據憲政的概念,統治者並不凌駕於法律之上,因為法律由一個機構制定,由另一個機構執行,並且有一個獨立的法院來維護法律。

“法治”一詞中的“法律”一詞表明,個人或群體必須服從法律,而不是服從一個人或統治者。

在印度語境下,法治的定義有所擴充套件。最高法院多次利用其裁決進一步闡明和說明法治,並推進 A.V. Dicey 提出的基本理念。它被認為是憲法基本結構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議會也不能廢除或破壞它。憲法的理想;自由、平等和博愛已載入序言。根據法治原則,即使是為了維護法律和秩序,也不應對任何人進行殘酷、野蠻或歧視性待遇。

“法治”一詞源於法語“Le Principe de Legalité”,意為“合法性原則”。印度採用了“法治”一詞,該詞最初是在英國創造的。印度憲法第 13 條提到了法治。簡單地說,法治意味著每個人都必須服從正規法院的管轄,並且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無論其職位或地位如何。法治理念認為,任何人都不應受到任意或殘酷的對待。

定義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定義:

根據布萊克法律詞典:“法治”是指日常應用的法律原則,得到相關當局的認可,並作為邏輯前提表達。

根據牛津高階學習詞典:“所有公民以及國家都受法律約束的場景被稱為‘法治’。”

根據韋德教授:具體說明法治“法治要求政府服從法律,而不是法律服從政府。”

根據馬克斯·韋伯:憲法的基本和首要要素之一是法治。“法律統治作為一種依法治國的概念,而不是一種人治的概念。”

根據戴西:“它是英國法律體系的基石,該學說具有以下三個特徵:

一、法律至上:法治是指普通法的完全統治或至上,而不是任意權力或廣泛酌處權的影響。這意味著消除了政府任意行為的可能性。此外,這基本上意味著,除非一個人經歷了公正的法律程式並違反了根據傳統法律程式在正規法院之前制定的法律規則,否則他不能在法律上被拘留、懲罰或被迫在身體或財產上遭受痛苦。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簡單地說明每個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不會基於宗教、種族、種姓、性別或任何此類標準給予特權。提供特別法庭以及將公務員排除在正規法院的管轄範圍之外,等同於否認平等。此外,他聲稱,對主體無限制地訴諸法院的任何限制以及對法院權力​​的任何侵犯都將違反其權利。

三、法官制定憲法:戴西指出,雖然許多其他國家擁有書面憲法,保護諸如人身自由權、免於逮捕權、組織公眾集會權等權利,但英國並非如此。在英國,這些權利是法院在特定案件中做出的裁決的結果,在這些案件中,當事方確實參與其中。因此,他強調了司法部門作為自由保障者的作用,並論證說,如果這些權利可以在法院強制執行,而不是僅僅在檔案中說明,那麼這些權利將得到更好的保護。

因此,法治的本質是所有行為者,包括公民和政府官員,都受法律約束。

法治的例外情況

法治的概念有一些變體,例如: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詞並不意味著個人權利與公務員的權利處於同等地位。例如,警察有權逮捕,而普通人沒有。

  • 法治允許對特定群體的人適用特殊法律;例如,武裝部隊受軍事法管轄。

  • 它允許部長和其他行政機構擁有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

  • 例如,立法者、醫務人員和護士受與其各自執業領域相關的特定標準約束。

結論

法治是一項普遍條款,因為大多數國家都在此條款下運作。這項法律條款的基本假設是:法律至上,而不是個人或政府。這項規定保護每個公民的權利,不受任何特權或歧視。它賦予每個人平等的機會來陳述他們的觀點。為了建立一個法治可以自由運作的體系,過時的立法和法院擁堵等問題是需要妥善解決的小障礙。

常見問題 (FAQ)

問:法律的例子是什麼?

法治規範著美國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交通法規規定誰有通行權,環境法律法規規定我們允許向地球、空氣和水中排放什麼。

問。 法律體系的基本指導原則是什麼?

法律體系的基本指導原則是:民事司法、限制政府權力、基本權利和法規的執行。

問。 “法治”一詞最初是什麼意思?

根據法治,每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包括民選官員(政府)、執法人員和法官。這樣,它就不同於暴政或寡頭政治,在暴政或寡頭政治中,統治階級被認為凌駕於法律之上。

問。 法治起什麼作用?

它保護公民和政治權利,以及所有人的平等和尊嚴。它還指示:如果有人侵犯了某人的權利,該怎麼辦。

問。 最重要的法律原則是什麼?

在當今世界,最重要的法律原則是法治,這意味著法律至上,而不是個人或政府。每個人(個人和政府)都必須遵守法治,並據此確保社會平等。

更新於: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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