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狀和體徵有什麼區別?


症狀和體徵之間的區別如下:


體徵
症狀
1. 在醫學術語中,“體徵”指的是醫生、護士或醫療裝置在檢查病人時檢測到的身體反應,以獲取有關特定疾病、病痛等的確切資訊。
1. 症狀是指一個人所經歷的身體或心理問題,表明疾病的狀況。
2. 體徵是疾病的物理表現,可以透過感覺、聽覺或視覺檢測
2. 症狀被認為是主觀的,因為它們只能被任何人或患者作為特定疾病的指示來感受。
3. 體徵是可測量的,可以透過監測脈搏、體溫、X 光、實驗室檢測以及其他儀器等方式進行測量。
3. 症狀無法看到,也不會出現在醫學檢測中,它們只能被患者或受苦者感受到。
4. 例如腫脹、骨折、出血、哮喘、肺結核、癌症
4. 例如,發抖、頭痛、身體疼痛、噁心、肌肉疲勞


5.體徵分為三種型別的診斷體徵。 i. 病史體徵 ii. 預後體徵 iii. 診斷體徵。

5. 症狀分為三種型別: i. 慢性症狀 ii. 複發性症狀 iii. 緩解性症狀。

更新於: 2023年3月30日

19 次檢視

開啟你的職業生涯

透過完成課程獲得認證

開始學習
廣告

©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