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技能發展
孩子們先學會爬行,然後學會行走,並更自如地四處活動。一些人費力地繫鞋帶,而另一些人則很快學會。從爬行和行走到繫鞋帶,所有這些活動都屬於運動技能。一個人一生中獲得這些技能的過程被稱為運動技能發展。
什麼是運動發展?
一個人學習控制和使用肌肉以按照預期方式移動身體的過程被稱為運動發展。這是一個從嬰兒期的小動作開始,並透過嬰兒期和青春期不斷發展完善的過程。兒童通常會在大致相同的年齡學習某些技能,但每個人的發展速度不同。到成熟期,人們應該能夠完全控制自己的肌肉,理解自己的身體如何與環境互動,並調節自己的環境。
運動發展分為兩類:粗大運動發展和精細運動發展。這兩者的區別在於運動中使用的不同肌肉群。需要使用大肌肉(如手臂、腿和軀幹的肌肉)的技能被稱為粗大運動技能。這些肌肉必須得到發展才能完成日常任務,例如行走、跑步、舉重、投擲和踢球。身體力量、平衡和速度也是直接影響粗大運動技能的其他因素。較小的肌肉(如手部的肌肉)及其運動被稱為精細運動技能。精細運動技能的例子包括抓握、用手指夠取和握住物體。視覺-運動技能,通常稱為“手眼”協調,對於發展精細運動技能至關重要。
粗大運動技能
使用較大的肌肉
跑步、行走等。
精細運動技能
依賴於較小的肌肉和手眼協調
繫鞋帶、握筆等。
運動發展的階段
在整個生命週期中,已經將運動發展劃分為七個階段,定義了特定年齡段的運動發展。這些階段如下:
反射/自發運動
從出生到6個月,反射是對外部刺激(如聲音、觸控、光線和身體運動)的自動反應。嬰兒的反射性運動是由他們發育不全的神經系統引起的。它們在發展和完善嬰兒的肌肉和中樞神經系統 (CNS) 以及確保其生存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自發運動是不受外部刺激影響的自發性節律性運動,為發展受調節的運動行為奠定了基礎。例如反覆踢腿、揮動雙手等。
基本運動
隨著嬰兒神經系統的發育,自願運動出現。嬰兒混合了反射、自發運動和一些新的自願運動,直到他們大約6-10個月大。隨著更多自願運動的出現,嬰兒可以更好地控制手動、姿勢和運動能力。簡單運動出現的順序似乎遵循一個可預測的模式。它們從頭部和頸部開始,到肩膀和上半身,最後到下半身。在運動中也可以看到類似的進展,從肩膀開始,到肘部,最後到手指。建立這些簡單的動作奠定了以後幾年更復雜的基本運動的基礎。到兩歲時,孩子通常已經從爬行發展到行走,並發展和使用粗大運動技能。
基礎運動
2至6歲標誌著兒童發展的一個重要轉折點。運動技能的三大類如下:
使人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的運動稱為運動技能,包括小跑、跳躍、跳繩、攀爬和跑步。
穩定性和平衡能力,包括扭轉、轉動、伸展和彎曲,是非運動技能。
操作技能,如踢、接、滾、拋、彈跳和擊打,用於用手和腳控制物體。
當孩子們學會保持平衡並意識到自己的身體時,他們也會獲得感知運動意識。這些能力為孩子發展後期所需的有效和複雜的運動奠定了基礎。
運動技能
從6歲到12歲,隨著孩子們的體型、力量、心肺能力和感知運動能力的提高,他們的運動技能可以得到顯著提高。隨著他們的動作變得更加流暢和精細,他們可以將基本運動能力應用於體育和休閒活動。
增長和完善
這個階段伴隨著青春期。兒童發展的各個階段都涉及生長,但在青春期,運動行為的變化最為顯著。在此期間,肌肉和骨骼的顯著生長變化使兒童能夠發展更復雜的運動技能。在這個階段,運動功能中的性別差異變得越來越明顯。
巔峰表現
在成年期,尤其是在25歲到30歲之間,在這個階段,人們處於生理機能和運動技能的巔峰時期。力量、心肺功能和處理速度都特別受此影響。
退化
雖然每個人都不同,並且人們衰老的方式有很多變化,但大多數人在生理和神經功能方面每年下降1%。在生活中,你會開始注意到心血管功能、肌肉力量和耐力、靈活性的下降以及體脂的增加。
運動發展理論
運動發展理論強調從反射性運動到有目標的主動運動的變化。運動控制理論中被認為包含的運動控制方面包括反射性、自動性的產生,以及高效、適應性和自願運動的執行,協調的、目標導向的運動模式涉及多個身體系統和神經系統內的多個層次。
根據反射理論,在進行各種運動活動時,各種反射作為運動發展過程的一部分得到加強或減弱。反射評估作為神經系統疾病患者臨床評估程式的一部分進行。該分析的基礎是運動發展的等級理論。另一方面,運動程式設計側重於個體在需要高度運動控制的情況下重新學習適當動作模式的能力。
動態理論通常根據物理原理來描述運動行為的變化,而不是嚴格基於神經結構的轉換。這種觀點與基於大腦回路的傳統理解相沖突。根據活動導向正規化,發展恢復的主要重點應該是基本的操作活動。
結論
運動技能使個人能夠與周圍環境互動,從而探索和保護自己。因此,運動能力的發展可以引發與運動行為無關的領域的一系列變化,例如感知和認知、語言和交流、情緒表達和調節、身體發展和健康等。最後,發展運動技能會提高行為的功能性和適應性。運動發展遲緩通常是發展遲緩的跡象,可能表明潛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