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蘇丹國的官員名單
簡介
德里蘇丹國指的是五個起源於普什圖人和突厥人的穆斯林王國,它們從公元1206年到1526年統治著德里地區,之後在16世紀,莫臥兒帝國在印度建立。德里蘇丹國的行政管理是基於伊斯蘭法或沙里亞法。行政機構由許多官員組成,這使得蘇丹更容易統治帝國。
德里蘇丹國的行政制度是什麼樣的?
德里蘇丹國始於公元1206年,其行政管理是基於沙里亞法建立的。蘇丹國認為蘇丹是哈里發的代表,這一點也銘刻在蘇丹國的錢幣上。行政機構分為不同的類別:中央、省級、地方、司法、軍事和財政。這些行政機構下設多個部門,每個部門都有其特定的職能和許多指定的官員。
蘇丹在德里蘇丹國中的作用
蘇丹是德里蘇丹國行政機構的首腦,他是一個權力強大的人物,他的意願就是國家的法律。蘇丹可以在臨終前指定繼承人,貴族必須接受這一點。蘇丹被視為真主的代表,負責執行《古蘭經》的教規。
德里蘇丹國的行政部門
《古蘭經》的訓誡指導著德里蘇丹國的行政管理,蘇丹是整個體系的領導者。德里蘇丹國的中央政府設有不同的部門:
迪萬-伊-裡薩拉特(Diwan-i-Risalat)——上訴部門被稱為迪萬-伊-裡薩拉特。該部門處理外交事務,並負責外交函件的管理。
迪萬-伊-阿茲(Diwan-i-arz)——迪萬-伊-阿茲的首長是阿里茲-伊-穆馬利克(Ariz-i-mumalik),他負責軍事行政管理。
迪萬-伊-伊什提亞克(Diwan-i-Ishtiaq)——迪萬-伊-伊什提亞克是德里蘇丹國的養老金部門,負責處理與養老金相關的各項事務。
迪萬-伊-穆斯塔赫拉傑(Diwan-i-Mustakhraj)——欠款部門被稱為迪萬-伊-穆斯塔赫拉傑。他們負責徵收和監督蘇丹國的稅收。
迪萬-伊-科希(Diwan-i-kohi)——農業部門被稱為迪萬-伊-科希。該部門負責管理整個王國所有與農業相關的活動。該部門是由穆罕默德·本·圖格拉克首先建立的。
迪萬-伊-因沙(Diwan-i-Insha)——文書部門,迪萬-伊-因沙負責所有皇室函件。他們還根據蘇丹制定的法律制定規章。
迪萬-伊-班達甘(Diwan-i-Bandagan)——奴隸部門,迪萬-伊-班達甘負責處理與奴隸相關的事務。
迪萬-伊-卡扎(Diwan-i-Qaza)——司法部門被稱為迪萬-伊-卡扎。他們負責處理整個蘇丹國的司法事務。
迪萬-伊-凱拉特(Diwan-i-Khairat)——迪萬-伊-凱拉特是慈善部門,負責管理帝國的慈善事業。
德里蘇丹國的官員名單
各個部門有不同的官員,他們有各自特定的職責。這些官員分為三個級別:
中央級別
瓦濟爾(Wazir)——瓦濟爾擁有非常強大的權力。他是首相,負責管理財政和稅收。
阿里茲-伊-穆馬利克(Ariz-i-Mumalik)——軍事部門的首長是阿里茲-伊-穆馬利克。他的主要職責是招募士兵,監督皇室的認知,並負責軍隊的健康和紀律。
卡齊(Qazi)——卡齊是司法部門的首長。
瓦基爾-伊-達爾(Wakil-i-dar)——瓦基爾-伊-達爾負責管理皇室家務。
巴里德-伊-穆馬利克(Barid-i-Mumalik)——國家新聞機構的首長是巴里德-伊-穆馬利克。
阿米爾-伊-馬吉利斯(Amir-i-majlis)——阿米爾-伊-馬吉利斯負責安排皇室的宴會和節日。
馬吉利斯-伊-阿姆(Majlis-i-Am)——馬吉利斯-伊-阿姆是官員和朋友的議會。他們會商討重要的國家事務。
達希爾-伊-穆馬利克(Dahir-i-Mumalik)——皇室文書的首長被稱為達希爾-伊-穆馬利克。
奈布·瓦濟爾(Naib wazir)——副部長被稱為奈布·瓦濟爾。
穆什裡夫-伊-穆馬利克(Mushrif-i-Mumalik)——會計被稱為穆什裡夫-伊-穆馬利克。
阿米爾-伊-哈齊卜(Amir-i-Hazib)——阿米爾-伊-哈齊卜負責管理皇室的宮廷。
薩德爾-烏斯-蘇杜爾(Sadr-us-Sudur)——薩德爾-烏斯-蘇杜爾是宗教部門的部長。他確保嚴格遵守伊斯蘭教規。
薩德爾-伊-賈漢(Sadr-i-Jahan)——薩德爾-伊-賈漢負責管理所有與宗教相關的捐贈和事務。
阿米爾-伊-達德(Amir-i-Dad)——阿米爾-伊-達德是檢察官。
沙赫納-伊-皮爾(Shahna-i-Pil)——沙赫納-伊-皮爾負責管理皇家大象。
阿米爾-伊-巴赫爾(Amir-i-Bahr)——阿米爾-伊-巴赫爾負責控制海軍港口和警察。
卡齊-伊-穆馬利克(Qazi-i-Mumalik)——蘇丹國的首席大法官是卡齊-伊-穆馬利克。
卡齊-烏爾-卡扎特(Qazi-ul-Kazat)——司法部門首席部門的首腦是卡齊-烏爾-卡扎特。
阿米爾-伊-阿庫爾(Amir-i-Akhur)——阿米爾-伊-阿庫爾是指揮皇家馬匹的官員。
省級
圖1:省級官員
阿米爾(Amir)——德里蘇丹國帕爾迦納(Pargana)的總督被稱為阿米爾。
瓦利或穆克蒂(Wali or Mukti)——瓦利或穆克蒂負責管理伊克塔斯(Iqtas)的秩序和法律,並負責收稅。
瓦庫夫或納齊爾(Wakuf or Nazir)——納齊爾負責積累他們省份的稅收。
薩希卜-伊-迪萬(Sahib-i-diwan)——薩希卜-伊-迪萬負責維護省份的賬目,並將賬目傳送給中央政府。
希克達爾(Shiqdar)——希克(Shiq)的首長是希克達爾,他們負責測量他們希克的土地。
州級
阿米爾(Amil)——阿米爾是他們州的稅務官員。
巴里德(Barid)——情報人員被稱為巴里德。
克瓦賈(Khwaja)——州財政官員被稱為克瓦賈。
科特瓦爾(Kotwal)——科特瓦爾負責管理一個城市的治安。
穆哈塔西卜(Muhatasib)——市政秩序和法律的首長是穆哈塔西卜。
穆夫提(Muftis)——穆夫提是法理學家。
結論
蘇丹擁有軍事、政治和司法權力,因此軍事力量對於決定王位的繼承人至關重要。蘇丹不可能完成王國的全部工作,因此為了方便起見,他任命官員代表他工作。蘇丹國時期的行政管理是阿拉伯、波斯和印度制度的混合體。整個行政管理是由官員維持的,對他們的分析有助於蘇丹改進法律。
常見問題
Q1. 德里蘇丹國的五個王朝是什麼?
德里蘇丹國的五個王朝是:奴隸王朝、卡爾吉王朝、圖格拉克王朝、賽義德王朝和洛迪王朝。德里蘇丹國在洛迪王朝時期結束。
Q2. 哈里發是什麼意思?
阿拉伯語術語“哈里發”指的是先知穆罕默德的繼承人。哈里發指的是穆斯林社群的政治領袖。
Q3. 帕爾迦納(Parganas)是什麼?
希克(Shiqs)被劃分為較小的部分,這些部分被稱為帕爾迦納。帕爾迦納的首長是阿米爾。這些帕爾迦納是由多個村莊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