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憲會議


內閣特派團計劃為制憲會議的組建提供了一個框架,該會議於1946年成立,以起草印度憲法。制憲會議是一個民主選舉產生的機構,負責制定憲法。憲法最終確定後,立法機關即告解散。由於制憲會議成員是民選或非民選代表,因此它被認為是一種代表民主。

印度制憲會議是如何組成的?

印度制憲會議最初是為了起草印度憲法而成立的。這個委員會是由省級議會選出的。印度共產主義運動的先驅M. N. Roy在1934年首先提出了制憲會議的概念。印度國民大會後來在1935年提出了這個建議。

1935年4月,由尼赫魯主持的印度國民大會在勒克瑙舉行會議。在這次會議上,國大黨成員正式要求成立制憲會議。儘管這個要求被拒絕了。

“自由印度的憲法必須在沒有外部干涉的情況下,由一個以成年人普選為基礎選出的制憲會議來建立,”尼赫魯在1938年說道。

後來,C. 拉賈戈帕拉查裡,一位獨立運動活動家以及印度政治家、作家和律師,於1939年11月15日倡導成立印度制憲會議。

透過他們1940年的“八月提案”,英國接受了對制憲會議的渴望。根據1946年的內閣特派團計劃,首次舉行了制憲會議的選舉。制憲會議制定了印度憲法,並於1946年5月16日生效,以實現其使命。

制憲會議的構成

最初共有389名成員。印巴分治後,一些成員移居巴基斯坦,總人數減少到299人。其中229人來自英國統治下的省份,70人來自土邦。

制憲會議的第一任臨時主席是薩奇達南達·辛哈博士。後來,拉詹德拉·普拉薩德博士當選主席,哈倫德拉·庫馬爾·穆克吉被任命為副主席。B.N.勞擔任憲法顧問。

印度制憲會議的職能

制憲會議的主要職能包括:

  • 制定印度憲法,確保全國人民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

  • 1947年7月22日,立法機關通過了國旗。

  • 制定法律。

  • 1949年5月,立法機關接受了印度加入英聯邦。

  • 透過這個委員會,拉詹德拉·普拉薩德博士於1950年1月24日當選為印度首任總統。

  • 1950年1月24日,國歌和國歌被採納。

制憲會議成員是如何選舉產生的?

印度制憲會議成員由省級議會採用單一可轉移投票制選舉產生。議會成員總數為389人。各省有292名代表,土邦有93名代表,首席專員轄區有4名代表:德里、英屬俾路支斯坦、庫格和艾哈邁達巴德-梅瓦拉。

給予英屬印度各省的296個席位的選舉於1946年8月完成。這次選舉中,國大黨贏得了大部分席位:208個。而穆斯林聯盟只獲得了73個席位。由於在這次選舉中失敗,穆斯林聯盟拒絕與國大黨合作,使政治局勢惡化。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間的騷亂開始了,穆斯林要求他們自己的制憲會議。

印度制憲會議於1946年12月9日首次召開會議。後來,在1947年8月14日,他們重新召開會議,成為一個主權機構。

由於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分治,巴基斯坦的一個獨立制憲會議於1947年6月3日成立。由於新的議會成立,西旁遮普和東孟加拉已經舉行了新的選舉。西旁遮普被併入巴基斯坦,東孟加拉被併入孟加拉國。

經過這次改組後,制憲會議共有299名成員,他們起草了印度憲法。這些代表於1946年12月9日會面,歷時2年11個月18天,以考慮哪些條款和規定應列入憲法。在這兩年裡,制憲會議舉行了11次會議。B.R. 安貝德卡爾主持了這個委員會。

制憲會議的委員會

成立了幾個委員會來執行與憲法制定相關的不同職責。以下是制憲會議的一些主要和次要委員會:

主要委員會

  • 尼赫魯領導聯邦權力委員會。

  • 聯邦憲法委員會主席是尼赫魯。

  • 薩達爾瓦拉巴伊·帕特爾主持省級憲法委員會。

  • B.R. 安貝德卡爾主持起草委員會。薩達爾瓦拉巴伊·帕特爾主持基本權利、少數群體、部落群體和被排除地區的諮詢小組。它被細分為以下小組委員會:

    • 基本權利小組委員會成員:J.B. 克里帕拉尼

    • 少數民族小組委員會:H.C. 穆克吉

    • 東北邊境部落地區和阿薩姆被排除和部分被排除地區的次級委員會:戈皮納特·巴多洛伊

    • 被排除和部分被排除地區的次級委員會:A.V. 塔卡爾

  • 拉詹德拉·普拉薩德擔任規則和程式委員會成員。

  • 尼赫魯主持與各邦談判的邦委員會。

  • 拉詹德拉·普拉薩德擔任指導委員會成員。

次要委員會

  • 制憲會議職能委員會:G.V. 馬瓦蘭卡爾

  • K.M. 蒙希主持議事規則委員會。

  • B.帕塔比·西塔拉瑪亞擔任議會委員會成員。

  • 拉詹德拉·普拉薩德主持臨時國旗委員會。

  • 阿拉迪·克里希納斯瓦米·艾亞爾將主持一個審查憲法草案的特別委員會。

起草委員會

  • 它被認為是制憲會議最重要的委員會。

  • 它由B.R. 安貝德卡爾主持。

  • 他為憲法的制定及其在立法機關的透過做出了重大貢獻。

  • 1948年2月,該小組釋出了憲法的第一個草案。1948年10月,在根據公眾的建議進行調整後,釋出了第二個草案。

對印度制憲會議的批評

對印度制憲會議的主要批評是,它不是由普選產生的。許多人認為它被國大黨成員和律師政治家所控制。有人指控制憲會議不是一個主權議會,因為它是在英國統治時期成立的。該小組花費了過多的時間來起草憲法。委員會的大多數成員是印度教徒。

這些批評都正確嗎?當然不是!制憲會議由來自社會各行各業、不同信仰、種姓和文明的人組成。這意味著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由於印度是一個幅員遼闊的國家,人民來自各行各業,制憲會議起草憲法所花費的時間是合適的。

憲法的世俗部分表明,憲法保障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無論其種姓或宗教如何。

結論

制憲會議的成立是因為印度迫切需要一個能夠制定和透過法律的機構。該議會採取了許多傑出的步驟,並通過了確保人人平等尊重的法律。制憲會議的成立充滿了挑戰。

但是,最終,議會在所有印度人民和總理的支援下成立了。制憲會議由來自各行各業的人組成。他們在憲法的制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常見問題

Q1. 印度制憲會議是什麼時候成立的?

答:印度制憲會議成立於1946年,旨在起草印度憲法。M.N.羅伊最初於1934年提出這一建議,該會議基於內閣特派團計劃。

問2:印度制憲會議的主席是誰?

答:拉詹德拉·普拉薩德博士是印度制憲會議的主席。

問3:印度制憲會議的作用是什麼?

答:印度制憲會議當選以起草印度憲法。制憲會議起草了憲法,並得到了內閣特派團計劃的批准。

問4:印度制憲會議有多少成員?

答:印度制憲會議共有389名代表,其中包括15名女性。

更新於: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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