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適應性視角看待先天與後天之爭
假設我們有一個脾氣暴躁的父親。因此,當我們和兄弟姐妹爭吵時,即使我們認為不是我們的錯,我們也會說:“你脾氣像爸爸一樣。”這個結論性說法表明我們繼承了我們的性狀。然而,當我們看到一個貧困的男孩從貧困走向富有時,我們得出結論,他的生活環境使他變得堅韌,這使得人類如何受到影響變得不清楚。
從適應性視角看待先天與後天之爭
在心理學中最熱門的話題之一是遺傳和環境在成長過程中的作用。思考這些話題有不同的方法,但由於這些討論中的基本假設是如此錯誤,許多人難以理解它們。這裡存在許多獨立的問題,而不是一個先天與後天的問題。遺憾的是,它們已經糾纏在一起,以至於心理學及相關領域的大多數論點都完全不清楚。
儘管存在普遍的誤解,進化心理學不僅僅是對先天與後天爭論的新角度。它並沒有在舊的爭論中選邊站,而是徹底地拆除了傳統的框架和現有的分類。公開否定傳統的先天與後天悖論——本能與理性、內在與習得、生理與社會、先驗論與唯心論、集體決定與生物預設等等——因為它們並沒有準確地反映現實中必須構建的差異,這實際上是該領域的一個關鍵特徵。
進化科學家並不認為環境和後天之間存在零和關係。更好的先天條件允許更好的後天培養,這表明先天和後天之間存在積極的關係。
“內在”和“習得”之間沒有對比
無論他們是否意識到,每個人都是先驗論者。即使是最熱衷於生態系統對個體行為影響的支持者,也會對接收環境線索或適應環境的發達神經裝置的“內在”構成做出先驗論的斷言。唯一的區別在於他們是否公開地構建他們的論點,或者將它們含糊不清地留下,需要聽眾從他們的理由中推斷人類為何以特定方式行事。
即使產生某種學習形式的程式本身是習得的,也應該有一個先前的程式來實現獲取,依此類推。根據推理,需要有一個導致獲取但處於連續統一體特定階段未被啟蒙的程式。由於這些未學習的程式包含在大腦發達的電路中,因此它們被認為是大腦的一個組成部分。
這些程式在歷史上典型的人類情境中不斷進化。這是一個環境論者和先驗論者必須一致認同的問題。他們可能對驅動學習的進化程式的引數設計存在嚴重分歧,但並不涉及此類程式的存在。因此,習得行為不能完全歸因於有機體對其環境的反應,因為它是由“先天”機制和外部事件共同創造的。因此,先天不能是習得的反義詞。說行為是習得的,並不會削弱行為是由進化決定的這一觀點。如果行為可以習得,那麼它是透過隨著時間推移而改變的過程習得的。
專門化還是通用化?
個體發達的心理程式結構的細節會極大地影響特定外部環境對其產生的影響。因此,其結構檢測的問題至關重要。每個發達程式在產生特定結果方面的專門化程度,實際上是解決實際先天與後天問題的少數問題之一。
因此,對於任何特定行為的關鍵問題不是“它是習得的嗎?”,而是“什麼樣發達的程式產生了它?”對於任何特定結果,都有三種可能的結果:要麼是領域通用程式的結果,要麼是專門設計用於產生該結果的程式,要麼是專門設計用於解決新問題的程式的副產品。
僅靠概念和推理無法對關於功能專門化的詢問提供規範性答案。關於學習過程的計算基礎設施的每一個假設——無論是廣泛的還是狹隘的——都需要根據其清晰度、解釋效率和強度、與觀察到的事件的反向預測一致性以及進行準確、獨特的預測的能力來評估。根據該思想是關於語言學習、暗示心理狀態、建立性別規範、建立關係、引發嫉妒還是其他任何事情,所需的形式方法和實證研究將有所不同。
隨著進化論的興起以及許多生物學領域的發現的重要性,關於適應性專門化的爭論現已擴充套件到涵蓋所有人類能力。
行為:出生時就存在?
一些人認為,為了證明一個程式是我們發達結構的一部分,研究人員必須證明它從出生就存在。否則,這種行為就是“習得的”(暗含的意思是透過通用過程習得的)。然而,這假設所有導致成熟發育的發達過程都在出生前起作用,而出生後沒有。這個假設是錯誤的。
牙齒、乳房和腋毛都是我們進化結構的典型方面,但它們在出生後生長,就乳房而言,出生後10到15年。新生兒沒有牙齒,但這是否意味著嬰兒和幼兒學習長出他們的第一組牙齒?是社會壓力導致人們放棄第一組而選擇第二組嗎?
器官和設計特徵可以在生命週期的任何時間成熟,這對於我們大腦中的認知程式和生理特徵也是如此。因此,行為出現在出生後的事實並沒有告訴我們關於它是如何習得的或為什麼具有其組織結構的任何資訊。器官也可以隨著時間推移而分解:看看胎盤、臍帶和胎兒血紅蛋白。根據進化論者的假設和觀察結果的支援,幾種機制會在時間線上出現和消失,這取決於它們在通常情況下何時需要滿足那個生命階段的問題。嬰兒需要哺乳反射,但不需要性衝動;青少年需要哺乳反射和性衝動。
出生時的存在僅僅是出生時所需事物的後果,而不是任何事物是否是我們進化結構的一部分的標誌。因此,成年人大腦中存在的大部分事物可能是由進化放置在那裡的,並在腦發育過程中被啟用,而不是偶然發生的。例如,不會爬行的嬰兒不需要恐高症,但會爬行的嬰兒需要。然而,研究表明,恐高症不是透過反覆試驗學習的;相反,它是當嬰兒開始自主運動時啟用的一種進化能力,即使研究人員操縱場景以使嬰兒永遠不會跌倒。
當然,在檢查關於我們進化設計的競爭性觀點時,性狀的早期出現並非完全沒有意義。例如,在社會世界有機會發揮作用之前能力的出現可能會反駁或削弱特定的社會建構主義前提。因此,能力的早期缺失並不會使它是我們進化設計的一部分這一觀點無效。
遺傳和生態權威:雙胞胎研究
傳統學者堅持一些普遍存在的假設,這些假設聽起來非常合理,並且基於對進化如何運作的一些誤解。首先,一些行為是先天預定的,而環境影響其他行為。另一個是進化論只涉及生物預定的行為,而忽略了影響行為的更大範圍的環境因素。我們只列舉了這些觀點錯誤的眾多解釋中的兩個。
首先,基因是調節性成分,它們利用其環境來構建有機體。因此,基因和環境的相互作用決定了生命體的每一個具體專案。此外,這些部分中的一些是計算系統,它們根據周圍環境的資料來產生行為。其次,認為只有“生物”行為才受進化論涵蓋的觀點做出了錯誤的假設,即情境原因與進化無關。
在弄清楚這一點時,區分“棲息地”意義和特定有機體的發育相關環境是有益的。影響特定物種生物如何發育的環境特徵集合被稱為“成熟共生環境”。儘管它是透過基因發揮作用的,但進化也影響基因和環境如何混合,從而協調該過程以產生進化設計。
對比遺傳變異與普遍結構空間
每個物種都具有一個全球性的、物種典型的進化結構,至少在特定的抽象層次上是這樣。例如,所有人的心臟、兩個腎臟、腹部和其他器官都存在。這並不意味著生物個體不存在,特別是在數量性狀方面。例如,腹部的大小和產生的鹽酸量各不相同。
儘管如此,所有胃都具有相同的根本任務文化:它們在一個部位與食道相連,另一個部位與腸道相連,它們發出消化所需的相同物質,它們由相同型別的細胞組成,等等。
當個體以其複雜的適應性為特徵時,差異似乎消失了,並且出現了一種統一的結構。除了在概念上預期之外,它的普遍性也得到了實證證明。預計這種表型共同性也將擴充套件到情境變異性。因此,人類並非完全是先天或後天單獨的產物。
結論
人類在表面的、不起作用的特徵方面天生差異巨大,但卻被生物進化所迫,必須維持一個複雜、發達的工作機制,並具有普遍存在的遺傳架構。即使是相當簡單的精神程式,也需要大量的相互關聯的處理步驟,這限制了在不危及程式執行能力的情況下可能出現的變異性。必須在我們的心理是複雜適應性組合的程度上和引數範圍內,強制執行人類精神上的統一性——統一而一致的人性。
總而言之,選擇與有性結合相互作用,在生物學層面上強制執行我們複雜的神經計算裝置功能的相對同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