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特許使用和加盟的區別。


許可與特許經營之間的主要區別如下 -

許可特許經營
  • 商業模式涉及產品和商品。

  • 所有權屬於被許可人。

  • 受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法管轄

  • 無需投入鉅額資金,許可方就可以在市場中實現垂直整合。

  • 許可方無權控制智慧財產權。

  • 無需強制註冊。

  • 不提供培訓和支援。

  • 一次性財產/權利轉讓。

  • 可協商的費用結構。

  • 提成是常用的術語。

  • 涵蓋單個產品/產品。

  • 通常,已建立的企業會進行許可。

  • 商業模式涉及提供服務。

  • 所有權屬於被特許人。

  • 受公司法和其他聯邦法律(國際業務)管轄

  • 特許方可以進入地域多樣化的市場。

  • 需要大量的初始投資。

  • 無需強制註冊。

  • 提供培訓和支援。

  • 需要持續的協助。

  • 管理費是常用的術語。

  • 涵蓋整個業務

  • 通常情況下,初創企業會選擇特許經營方式。

更新於:2020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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