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基金型別
會計在國家的經濟管理中發揮著關鍵作用。印度合併基金(第266條)、印度意外事件基金(第267條)和印度公共賬戶(第266(2)條)是印度憲法中提到的三種不同的中央政府財政形式。
什麼是政府基金?
政府融資是由聯邦、州或地方政府機構為表彰崇高事業而進行的正式捐贈。
從本質上講,它是一種轉移支付。撥款不包括技術援助或其他型別的財政援助,如貸款、貸款擔保、折扣利率、直接撥款或收入分成。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當一項發現導致產生收入的專利時,也可能與政府簽訂收入分成協議。
政府資助是指企業或專案獲得政府全部或部分財政支援的任何情況。
然而,政府不僅僅是向這些機構提供資金。
獲得政府工作合同的公司通常會將部分工作分包給其他企業。
就具體的轉包合同而言,這些企業被視為政府資助的受益者,因此受所有可能有效的法律法規的約束。
政府還可以透過貸款籌集資金,這些資金可以用於直接或間接補貼其他來源的借貸。
正常的貸款條款要求在全額償還的基礎上支付利息。對於高等教育,政府貸款,特別是聯邦政府的貸款,經常被使用。
通常,直到受益人完成學業,利息和還款要求才會被推遲。小型企業融資是政府信貸的另一個傳統類別,通常由小型企業管理局管理。
印度政府的財政分為以下三類:
合併基金
合併基金是政府最重要的賬戶。除非常規專案外,政府的收入和支出都包含在合併基金中。
如印度憲法第**266(1)條**所述,設立了該基金。印度合併基金是政府所有直接和間接稅收、借貸成本和政府貸款償還的儲存庫。
除非常規支出(由意外事件基金或公共賬戶支付)外,所有政府支出均來自該基金。一個重要的限制是,議會必須批准從該基金中提取的所有款項。
它分為以下五個部分:
對沖抵合併基金的支出
收入賬戶(收入)
收入賬戶(支出)
資本報表(收入)
資本報表(支出)
合併基金的指定支出
非表決意味著不需要投票批准記入印度合併基金的支出。這些支出應支付以下人員的薪酬和津貼:
執行長
議長
人民院副議長
最高法院法官的薪酬和津貼
最高法院和法庭法官的養老金
意外事件基金
印度憲法第267(1)條規定了該基金。
它擁有500億盧比的資金。它具有印記的特徵(為特定目的保留的資金)。
財政部秘書代表印度總統負責管理該基金。
該基金用於支付意外或不可預見的費用。第267條允許每個邦設立自己的意外事件基金。
印度公共賬戶
憲法第266(2)條規定:印度公共賬戶應成為印度政府收到的所有其他公共資金(除歸入印度合併基金的資金外)的來源。以下內容構成公共賬戶:
多個部委和部門都可以開設銀行儲蓄賬戶。
國防基金類似於小型國家儲蓄池。
國家儲蓄和投資公司(來自撤資的資金)
國家災難和意外事件基金被稱為NCCF(用於災害管理)。
通訊保險、公積金和其他事項。
結論
為了維持意外事件基金的資金,印度議會必須批准支出以及從合併基金中提取相應款項。與此類似,每個政府都根據憲法第267(2)條設立意外事件基金。印度憲法第266條規定了公共賬戶(2)。
常見問題
Q1. 誰控制著印度的政府資金?
A1. 最高管理機構是財政部。
Q2. 印度意外事件基金的所有者是誰?
A2. 該基金由印度政府財政部經濟事務司秘書代表印度總統持有。
Q3. 誰從印度合併基金領取薪水?
A3. 總統的薪酬和津貼、人民院議長和副議長、聯邦院議長和副議長、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的薪酬和津貼,以及審計長和廉政專員的薪酬和津貼。
Q4. 誰編制印度的預算?
A4. 預算由財政部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