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權


介紹

資訊權是《消費者保護法》(COPRA)於1986年首次頒佈時賦予消費者的六項權利之一。資訊權不同於2005年頒佈的《資訊權法》,後者賦予印度公民獲得與政府和非政府組織及其政策、行動等相關資訊的權利。

消費者瞭解其想要購買的產品的某些資訊非常重要,這樣他們才能以最實惠的價格獲得最划算的交易。資訊權正是獲得此類資訊的一種方式。1986年首次制定的《消費者保護法》(COPRA)將資訊權作為法律賦予消費者的六項權利之一。

什麼是資訊權?

資訊權是消費者的權利,它保證了消費者在購買產品之前應被告知有關產品的資訊,即數量、質量、強度、純度、標準和成本。在獲得所有資訊後,消費者可以做出是否購買產品的明智決定。

提供有關產品各種屬性的資訊並不能保證消費者會購買該產品。他/她可能會檢查市場上所有可用的替代產品,並在做出決定之前比較這些商品。向消費者提供資訊的目的是在購買前向他/她提供所有可用的選擇,以便他/她可以確定產品的各種屬性。然後,根據他/她的需求,他/她可以選擇購買或不購買該商品。

此外,在政府監督下,各個國家機構會不時檢查包裝上宣告的真實性,以確保提供的資訊是正確和真實的。如果發現任何違反法律或差異的情況,這些機構可能會對製造商或銷售商採取行動。根據情況,這些機構可能會採取金錢處罰或法律行動,或兩者兼而有之。

資訊權是1986年和2019年《消費者保護法》中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儘管COPRA有很多優點,但它缺乏一些現代化的內容,因為網際網路和全球化對市場的影響前所未有。因此,電子商務和其他線上業務也納入了消費者權利和保護的範圍。

消費者爭議解決機構有哪些?

三個消費者爭議解決機構是:

區級消費者爭議解決論壇 (DCDRF)

該機構在區級運作,負責處理索賠金額高達1000萬印度盧比的案件。它是根據1986年《消費者保護法》(也稱為COPRA)處理爭議的基本機構。遭受高達200萬盧比損失的消費者可以透過DCDRF法院索賠。

州級消費者爭議解決委員會 (SCDRC)

該政府機構也根據2019年COPRA運作,處理索賠金額超過1000萬盧比但低於1億盧比的案件。顯然,這是一個州級政府機構,在州委員會的領導下運作,以解決屬於該州的爭議。

國家消費者爭議解決委員會 (NCDRC)

它是負責處理索賠金額超過1億盧比的案件的中央機構。它是根據2019年COPRA運作的最高級別的消費者爭議解決機制。

消費者可以透過消費者權利網站聯絡這些機構。除了該網站外,還有各種消費者保護論壇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根據解決金額,這些論壇的工作方式與上述爭議解決機構類似。

1986年《消費者保護法》的頒佈

1986年《消費者保護法》(也稱為COPRA)由印度議會頒佈,旨在保護印度消費者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以及針對消費者的欺騙性和不道德的商業行為的侵害。

COPRA為建立消費者委員會和其他機構以保護消費者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鋪平了道路。該法案處理了消費者投訴及其相關事宜,直到被2019年《消費者保護法》取代。

COPRA法案的重要性可以從以下事實看出:它被認為是“消費者保護的大憲章”,用於發現印度大小組織提供的產品質量問題、商品故障和服務缺陷。

COPRA催生了大量大小消費者論壇,這些論壇透過其專業人員、代表和消費者的網路為受影響的消費者發聲。從這個意義上說,在印度頒佈更詳細的2019年《消費者保護法》之前,COPRA在很大程度上賦予了印度消費者權力。

COPRA旨在解決的主要權利包括:

  • 保護消費者免受危害生命和財產的商品和服務的營銷。

  • 瞭解商品或服務的數量、質量、強度、純度、標準和成本的權利。這些細節非常重要,因為它們可能與保護消費者免受不公平貿易和不道德商業行為有關。

  • 在需要時,獲得最實惠價格的最佳質量商品的權利。

  • 被傾聽的權利,或者消費者在需要時應得到幫助和應有的關注的權利。

  • 尋求針對不公平貿易或商業政策和/或消費者剝削的補救的權利。

  • 接受消費者權利教育的權利。

結論

資訊權是賦予印度消費者的重要權利,使他們能夠獲得最好的商品和服務。如今,消費者權利幾乎是所有國家憲法的一部分。各國希望在快速變化的全球環境中保護消費者的權利。

隨著全球化和技術的進步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變著世界,保護消費者免受掠奪性商業行為的必要性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迫切。在這種情況下,頒佈法律來約束企業是阻止歧視他們的最佳方法。

雖然《消費者保護法》非常強大,並且對不公平的交易者和企業有一些最好的處理方法,但對法律的最新補充一直存在廣泛的爭論。隨著社會接受更多的新媒體,對資訊權的實際定義將會有更多贊成和反對的觀點。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資訊權將始終發揮其在社會中灌輸新思想的作用。

常見問題

問1. 資訊權和《資訊權法》一樣嗎?

答:不一樣。《資訊權》是2019年《消費者權利法》的一部分,《資訊權法》(RTI)本身是一部不同的法律。

問2. 《消費者保護法》是什麼時候首次頒佈的?

答:《消費者保護法》(COPRA)於1986年首次頒佈。它在2019年進行了修訂。

問3. 2019年《消費者保護法》中三個顯著的變革是什麼?

影響2019年《消費者保護法》的顯著變革是全球化、電子商務和數字化。

更新於: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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