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模式


繼承模式長期以來一直是各個領域研究的課題,包括社會學、心理學和經濟學。從進化心理學的角度來看,繼承中財富的分配可以基於包容性適應度理論進行預測,該理論認為,個人更有可能將資源分配給與自己有基因關聯的親屬以及具有更高繁殖價值的個體。

什麼是繼承模式?

繼承模式指的是個人在去世後如何將其財富或資源分配給繼承人的方式。繼承模式可能因文化、社會和經濟因素、個人偏好和信仰而異。在許多社會中,繼承受法律法規的約束,這些法規規定了資產如何在繼承人之間分配,但也有一些非正式的規範和習俗影響著繼承模式。

繼承模式

長子繼承製,即長子繼承全部家產,是一種典型的繼承模式。這種習俗在許多歐洲國家盛行了多年,在今天的一些地區仍然沿用。在長子繼承製中,弟弟通常會獲得較少的遺產,或者完全被剝奪繼承權。這種繼承模式可以強化基於性別和出生順序的社會等級制度,導致親屬之間出現巨大的財富差距。

另一種典型的繼承模式是可分割繼承,即遺產在所有繼承人之間平均分配。這種模式通常出現在對繼承擁有更平等觀的社會中,這有助於減少家庭內部的財富不平等。然而,它也可能給資產分配管理帶來挑戰,尤其是在繼承人眾多或遺產不易分割的情況下。

在某些文化中,繼承基於母系親屬關係,即財產透過母親家族血統傳承。一些非洲和美洲原住民社會等都使用這種繼承製度。由於對家庭財產的影響力,女性在母系文化中通常擁有重要的經濟和社會地位。

相比之下,在父系文化中,繼承由父親的家庭決定。大多數中東、亞洲和歐洲社會都遵循這種傳承模式。在父系社會中,男性通常擁有更多的經濟和社會影響力,因為他們被期望成為家庭的主要供養者和支撐者。

在許多當代文化中,繼承受控制資金轉移的法律體系的約束。這些框架通常包含遺囑認證的規則,遺囑認證是用於分割死者財產的法庭程式。此外,它們可能包含與基金會和其他金融工具相關的條款,這些條款可以幫助控制資金如何隨著時間的推移進行分配。此法律體系的一個延伸是傳遞“遺囑”的模式。這份“合法遺囑”包含了遺產所有者決定的財富的理想繼承人。

繼承型別

繼承可以廣泛地分為兩種型別:遺囑繼承和無遺囑繼承。

無遺囑繼承

它指的是當死者沒有有效的遺囑或信託時,資產和財產的分配。在這種情況下,資產的分配由州法律決定,該法律規定了在世家庭成員有權繼承資產的具體順序。此順序通常基於親屬關係的程度,配偶和子女通常比其他親屬擁有優先權。

遺囑繼承

它指的是當死者在去世時有有效的遺囑或信託時,資產和財產的分配。在這種情況下,資產的分配由遺囑或信託中規定的指示決定,這些指示可以具體說明資產如何在受益人之間分配,以及指定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或為資產的長期管理建立信託。存在幾種型別的遺囑繼承,包括特定遺贈、一般遺贈和剩餘遺贈。特定遺贈是特定物品或金額的贈與,而一般遺贈是特定百分比或金額的房地產的贈與。另一方面,剩餘遺贈是在特定遺贈和一般遺贈完成後剩下的任何東西的贈與。

繼承與收入/財富水平之間的關係

繼承與收入/財富水平之間的關係並不簡單,有一些細微差別。以下是可以考慮的一些要點 -

  • 與經濟資源較少的人相比,經濟資源較多的人更容易獲得遺產,並且遺產價值更高。因此,遺產加劇了收入和財富的絕對差異。

  • 然而,與收入和財富相比,遺產在當前的收入和財富分配中分佈更均勻。此外,收入最低的人群在遺產中所佔的份額(無論是在繼承時還是在一生中衡量)作為其收入的百分比都更高。

  • 然而,遺產的財富擴散效應並沒有惠及大多數經濟資源匱乏的人群,因為主要是少數經濟資源匱乏的家庭獲得了大量的遺產。

  • 由於上述因素以及對預期或獲得遺產的任何行為反應(此處提供的證據未涵蓋),遺產對相對不平等水平的影響很複雜。總的來說,可以得出結論,遺產對財富和終生收入的不平等影響可以忽略不計或略有增加。

配偶資源分配中的性別差異

一項研究發現,女性傾向於將其遺產分配給比男性更多的受益人。相反,男性往往將其全部遺產留給妻子,並期望妻子為孩子的教育和生活開端提供保障。男性對妻子處理遺產的能力以及為孩子提供保障的能力充滿信心,就像他們自己會做的那樣。然而,在去世時已婚的女性並沒有表現出對丈夫的同等信任水平。

一些女性完全將丈夫排除在遺囑之外,或在其繼承中附加條件,這可能反映了她們對丈夫的不端行為或遺棄的擔憂。這種性別差異的一個可能解釋是,老年男性比老年女性更有可能再婚,這可能會將資源從之前的家庭轉移到吸引新伴侶並組建新家庭。

相反,老年女性再婚並生育更多孩子的可能性較小,因此她們更有可能將資源分配給她們與現任丈夫的共同子女。但是,這種解釋是推測性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來驗證。

文化對繼承模式的影響

在世界各地不同文化中進行的研究發現,文化和社會因素會影響繼承模式。例如,在臺灣進行的一項研究發現,繼承模式受性別角色的影響,其中家庭的女兒更有可能繼承動產(如珠寶)。

同時,兒子更有可能繼承不動產(如土地)。這一發現表明,即使在基因親緣關係是一個重要考慮因素的社會中,文化和社會因素也會影響繼承模式。

繼承模式的假設

心理學家史密斯、基什和克勞福德(1987 年)基於關於支援資源分配的進化心理過程的理論,在包容性適應度理論的指導下,調查了關於繼承模式的三個假設。

  • 人們會將更多遺產留給與自己有基因關聯的親屬和配偶,而不是留給沒有血緣關係的人。這不是因為他們有基因關聯,而是因為假設伴侶會與他們的後代和孫輩共享資源;配偶也被納入預測範圍。

  • 人們會將更多遺產留給近親,而不是留給遠親。

  • 人們會將更多遺產留給後代而不是兄弟姐妹,即使在這兩種關係中平均基因關聯度相同。

研究人員進一步考察了來自加拿大溫哥華地區隨機選擇的1000名死者(552名男性和448名女性)的群體,以驗證這些預測。該群體僅包含立下遺囑的人。受益人根據與死者基因關聯的緊密程度被歸類為兒子、女兒、兄弟、姐妹、孫輩、侄女/外甥女或堂/表兄弟姐妹。配偶和非家庭關係屬於兩個非基因關聯群體。最終群體中還包括組織。

結果非常突出;最初的預測得到了證實。平均而言,人們將其遺產的92.3%留給了伴侶或家庭成員,只有7.7%留給了非親屬。第二個預測也得到了證實,因為死者遺留的遺產更多地被委託給了近親,而不是遠親。僅考慮留給親屬的遺產金額(不包括配偶和非親屬類別),人們將其遺產的46%留給了共享50%基因的親屬,8%留給了共享25%基因的親屬,不到1%留給了僅共享12.5%基因的親屬。

第三個預測——個人會將其更多遺產留給子女而不是兄弟姐妹——也得到了證實。個人留給後代的遺產是留給親屬的四倍多(佔總遺產的38.6%),而留給親屬的遺產僅佔總遺產的7.9%。這些發現與以下理論一致:選擇塑造了資源分配的心理過程,這些過程使人們受益的程度與其基因相似性成正比。

結論

繼承模式在塑造財富在代際之間和內部的分配方面變得越來越重要,從而導致社會流動性和經濟增長可能出現的後果。不平等的繼承可以為某些個人提供優勢,同時使其他人處於不利地位,導致經濟和政治權力集中,這可能破壞社會凝聚力。

政策制定者可能需要考慮改革繼承法或稅收政策,以促進更優越的經濟機會和社會流動性,同時維持公平和公正的資源分配。

更新於: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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