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與侮辱
誹謗是指故意傳播不真實且具有冒犯性的資訊(無論是書面還是口頭),意圖損害他人的名譽,破壞其地位,或激起對他人的負面、敵對或不愉快的態度或感情。
什麼是誹謗?
“在個人言論自由與他人保護名譽的權利之間取得平衡。”誹謗定義為任何惡意虛假陳述,無論是書面還是口頭,損害他人名譽,破壞公眾對其的看法,使其失去他人的好感,或激起負面情緒,如敵意或厭惡。捏造關於他人的虛假說法以損害其名譽被稱為誹謗。這是對某人的不遜評價。出於損害他人名譽的意圖而做出的虛假陳述被稱為誹謗。
任何傾向於損害原告在正直人士中名譽或勸退他們與其交往或做生意的資訊傳播,都可能被視為誹謗。這個人不必是傳播資訊的目標物件。誹謗被定義為透過言語(口頭或書面)、標誌或其他視覺表現形式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
誹謗是一種因名譽受損而造成的侵權行為。它是透過向他人做出虛假陳述來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誹謗是對他人名譽的侵犯。誹謗法的目的是保護個人的名譽免受不公正的批評。實際上,它主要起到壓制言論自由和保護有影響力的人免受批評的作用。人們可以對發表或傳播誹謗言論的人提起訴訟。
誹謗罪
當虛假陳述以任何書面形式印出時,即為誹謗罪。印刷品、書面文字、視覺效果或電子通訊,例如:
雜誌、報紙和新聞通訊
社交媒體平臺:部落格
當虛假陳述具有物理(或數字)體現時,即構成誹謗罪。
誹謗罪的構成要素
為了構成誹謗罪,原告必須證明:
做出了書面虛假宣告。
該宣告已公開或以其他方式與第三方共享。
指控者有過錯(無論是由於疏忽還是惡意)。
原告遭受了痛苦,包括名譽損害、經濟損失、嘲笑、蔑視和公眾的嘲諷或尷尬。雖然受害者不必證明這些言論導致他們受傷,但他們仍然必須證明這些陳述是虛假的,並且被告以魯莽或惡意的方式公開這些陳述。
侮辱罪
侮辱罪是一種誹謗形式,發生在當面說謊並損害他人名譽時。這曾經是指在公共場合說謊,例如在鎮民大會或商務會議上。
然而,隨著技術的進步,區分誹謗罪和侮辱罪變得越來越困難。例如,播客是數字釋出的口頭陳述,但簡訊可能被解釋為比社交媒體評論更具侮辱性,因為它們比簡訊更類似於電話(這意味著它們被歸類為誹謗罪)。
州法律可能有所不同,但自發地對較小群體發表的評論比準備好的評論和/或對較大群體發表並被記錄下來的評論更有可能被歸類為侮辱罪,後者會被歸類為誹謗罪。
構成要素
侮辱罪的構成要素與誹謗罪相似,包括:
包含虛假資訊的口頭謊言
與外部各方分享該宣告
被告的判斷失誤
對原告的傷害
由於沒有損害性陳述的書面記錄,因此證明侮辱罪而不是誹謗罪可能更具挑戰性。在誹謗訴訟中,出版行為可能有助於原告證明損害。當評論會明顯損害一個人的名譽時,“本身侮辱”允許受害者獲得損害賠償,無需分別證明該陳述有害。“本身侮辱”的成功抗辯理由也同樣適用於“本身誹謗”的成功抗辯。
依據 | 誹謗罪 | 侮辱罪 |
---|---|---|
定義 | 誹謗是指以書面或視覺形式傳播虛假宣告,損害個人、組織、服務、社群、政府機構、宗教或國家的名譽。 | 使用口頭或肢體語言誹謗(傳播損害個人、公司、產品、團體、政府、宗教或國家名譽的虛假資訊)。 |
形式 | 有形的 | 無形的 |
舉證責任 | 在英國法律中由被告承擔;在美國法律中由原告承擔。 | 在英國法律中由被告承擔;在美國法律中由原告承擔。 |
訴訟的起訴理由 | 向第三方發表的虛假宣告,並對傳播物件造成損害,而說話者知道或應該知道該宣告是虛假的。 | 向第三方發表的虛假宣告,並對傳播物件造成損害,而說話者知道或應該知道該宣告是虛假的。 |
否定 | 如果所質疑的陳述是真實的。 | 如果所質疑的陳述是真實的。 |
處罰 | 通常是民事賠償,金錢賠償。煽動性誹謗——批評公職人員是犯罪行為 | 通常是民事賠償,金錢賠償。 |
法律意義 | 無需證明經濟損失 | 無需證明經濟損失 |
著名案例 | 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 | 食品標籤法 |
結論
誹謗是指以書面形式表達並在永久且明顯的公開方式發表宣告的誹謗。侮辱是指以口頭方式發表宣告的誹謗。根據《印度刑法典》第499條和第500條,誹謗可能是民事索賠或刑事指控的物件。
常見問題
Q1. 誹謗的一個例子是什麼?
A1. 可以透過印刷或線上方式對個人或公司進行誹謗性評論。可能構成誹謗的陳述示例包括在社交媒體上釋出關於某人患有性傳播感染的虛假謠言。
Q2. 侮辱是什麼意思?
A2. 此類誹謗最典型的例子包括指控原告犯有罪行;宣告原告患有某種傳染病;對原告的職業或生意做出虛假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