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米特想用雷射手電筒進行活動 16.8。她的老師建議她不要這樣做。你能解釋老師建議的依據嗎?


已知:

古米特想用雷射手電筒進行活動 16.8,她的老師建議她不要這樣做。

待做:

我們必須解釋老師建議的依據。

解釋:

在解釋老師建議的依據之前,讓我們瞭解一下什麼是活動 16.8:

活動 16.8:

看看你朋友的眼睛。觀察瞳孔的大小。用手電筒照射她的眼睛。現在觀察瞳孔。關掉手電筒,再次觀察她的瞳孔。你注意到瞳孔大小有任何變化嗎?在那種情況下瞳孔更大?你認為為什麼是這樣?在光線昏暗還是明亮的情況下,你需要讓更多光線進入眼睛?

在活動 16.8 中,老師建議不要使用雷射手電筒。讓我們瞭解一下什麼是雷射光以及它的危害:

雷射:

雷射代表“受激輻射的光放大”。

雷射手電筒產生高度單色、定向、相干的光,來自具有非常高強度和能量的窄光束。

雷射束的危害:

以下是雷射手電筒產生的光的危害:

  • 與普通手電筒產生的手電筒相比,雷射手電筒產生的光的強度非常高。
  • 雷射手電筒產生的光聚焦在一個非常窄的光束中,並且能量非常高。
  • 雷射束產生的光束會破壞人體器官。


基於以上討論,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我們絕不應該直接或間接地直視雷射束,因為它對我們的眼睛非常有害,雷射束會永久性地損傷我們的眼睛。因此,她的老師建議她不要這樣做。

更新於:2022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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