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邦和聯邦屬地的演變


簡介

截至目前,2023年4月,我們可以看到印度有28個邦和8個聯邦屬地。但是,這個數字在1955年9月之前並不相同。印度邦經歷了完整的演變過程才成為現在的樣子。這個過程被稱為印度邦和聯邦屬地的演變。

這種演變不僅從歷史角度來看很重要,而且對於印度的競爭性考試來說也很重要。如果您也希望瞭解更多關於印度邦和聯邦屬地演變的資訊,請繼續閱讀本文至結尾。

那麼,讓我們開始吧 -

印度邦和聯邦屬地的演變

在1956年11月之前(根據法扎爾·阿里委員會的建議,設立了14個邦和6個聯邦屬地),印度有11個英國省份和552個土邦。

在英國統治時期(1858-1947),印度被劃分為省份、土邦和領土。以下是所有英國省份和一些重要的印度土邦的列表

英國省份 孟買總統轄區。 馬德拉斯總統轄區。 孟加拉總統轄區。
阿格拉和奧德聯合省。 旁遮普省。 西北邊境省。
比哈爾和奧里薩省。 阿薩姆省。 中央邦和貝拉爾。
海德拉巴邦。 邁索爾邦(1881年後期加入)。
重要土邦 克什米爾和查謨。 邁索爾。 巴羅達。
特拉凡哥爾。 瓜廖爾。 因多爾。
海德拉巴。 博帕爾。 科欽。
雷瓦。 帕蒂亞拉。 科拉普爾。
齋浦爾。 焦特布林。 烏代浦爾。
納巴。 普杜科泰。 通克。
達爾。 德瓦斯-小。 德瓦斯-大。
巴斯塔爾。 庫奇。 曼尼普爾。
特里普拉。 比卡內爾。 海德拉巴的尼扎姆。
砂拉越(現今馬來西亞)。

儘管在1950年,印度憲法包含了印度聯邦所有邦的四級結構,並且數量為29個。在英國統治時期,印度邦被劃分為以下四個類別

A、B、C 和 D 部分印度邦的分類
類別 邦名稱
A 部分
  • 馬德拉斯
  • 孟買
  • 北方邦
  • 比哈爾
  • 中央邦和貝拉爾
  • 阿薩姆
  • 奧里薩
  • 旁遮普
  • 德里
B 部分
  • 海德拉巴
  • 邁索爾
  • 特拉凡哥爾-科欽
  • 中央印度
  • 文德亞邦
  • 帕蒂亞拉和東旁遮普邦聯合會
  • 拉賈斯坦
  • 索拉斯特拉
C 部分
  • 阿杰默
  • 博帕爾
  • 庫格
  • 比拉斯普爾
  • 庫奇
  • 曼尼普爾
  • 特里普拉
  • 文德亞邦
D 部分
  • 安達曼和尼科巴群島。
  • 拉克沙群島、米尼科伊島和阿明迪維島。
  • 德里(首席專員省)。
  • 喜馬偕爾邦(以前稱為喜馬偕爾邦聯邦屬地)
  • 昌迪加爾(聯邦屬地)。

土邦的合併

根據1947年印度獨立法案,印度和巴基斯坦這兩個自治領被建立,土邦有三個選擇 -

  • 加入印度。
  • 加入巴基斯坦。
  • 保持獨立

印度的土邦數量為552個,其中549個和平加入印度。其餘三個,即海德拉巴、朱納加德和克什米爾拒絕了加入印度的提議,但最終透過軍事行動、公投和加入協議分別加入了印度。

邦重組委員會

20世紀,印度政府主要設立了兩個重要的委員會,以調查區域主義和語言邦問題。

  • 達爾委員會
  • 法扎爾·阿里委員會

印度的土邦數量為552個,其中549個和平加入印度。其餘三個,即海德拉巴、朱納加德和克什米爾拒絕了加入印度的提議,但最終透過軍事行動、公投和加入協議分別加入了印度。

邦重組委員會

20世紀,印度政府主要設立了兩個重要的委員會,以調查區域主義和語言邦問題。

  • 達爾委員會
  • 法扎爾·阿里委員會

達爾委員會

達爾委員會,正式名稱為語言省份委員會,是印度制憲會議於1947年設立的,旨在建議根據語言劃分重新劃分印度的省份。該委員會由公務員S.K. 達爾領導,幷包括其他四名成員。

該委員會於1948年12月提交了報告,建議根據語言同質性建立省份。這些建議沒有立即得到實施,但為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印度邦的重組奠定了基礎。

法扎爾·阿里委員會

法扎爾·阿里委員會,正式名稱為邦重組委員會,是印度政府於1953年設立的,旨在調查邦重組問題。該委員會由印度最高法院前法官法扎爾·阿里法官領導,幷包括其他兩名成員。該委員會於1955年提交了報告,建議根據語言和行政因素建立邦。

這些建議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實施,並導致了新的邦的建立,如安得拉邦、喀拉拉邦和古吉拉特邦,以及德里聯邦屬地的形成。

1956年的印度領土

這裡列出了1956年的印度領土

聯邦屬地
  • 安得拉邦
  • 阿薩姆
  • 比哈爾
  • 孟買(包括現在的馬哈拉施特拉邦和古吉拉特邦)
  • 查謨和克什米爾
  • 喀拉拉邦
  • 中央邦(包括現在的中央邦和恰蒂斯加爾邦)
  • 馬德拉斯(包括現在的泰米爾納德邦和安得拉邦、卡納塔克邦和喀拉拉邦的部分地區)
  • 邁索爾(包括現在的卡納塔克邦和安得拉邦以及泰米爾納德邦的部分地區)
  • 奧里薩
  • 旁遮普
  • 拉賈斯坦
  • 北方邦
  • 西孟加拉邦
  • 安達曼和尼科巴群島
  • 德里
  • 喜馬偕爾邦
  • 拉克沙群島、米尼科伊島和阿明迪維島(現在的拉克沙群島)
  • 曼尼普爾
  • 特里普拉

常見問題解答

Q1. 印度邦重組程序始於何時?

答:印度邦重組程序始於1947年,當時印度從英國殖民統治下獲得獨立。

Q2. 印度邦重組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答:印度邦重組的主要原因是在邦邊界內創造語言和文化同質性。這被視為一種促進更大團結和透過將行政管理更貼近人民來改善治理的方式。

Q3. 印度邦重組的第一個主要步驟是什麼?

答:印度邦重組的第一個主要步驟是於1947年設立語言省份委員會,也稱為達爾委員會。該委員會建議根據語言同質性建立省份。

Q4. 哪一個委員會建議根據語言和行政因素建立邦?

答:邦重組委員會,也稱為法扎爾·阿里委員會,於1955年建議根據語言和行政因素建立邦。

更新於: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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