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權益結合法和購買法


根據會計準則 14,合併的處理方式取決於合併的性質和購買的性質。合併是指兩個或多個從事類似業務的公司合併形成一個新公司的過程。

如果合併的性質是兼併,則使用權益結合法進行會計處理;如果合併的性質是購買,則使用購買法進行會計處理。

權益結合法

在這種收購形式中,被收購方的資本賬戶被移除,並用收購公司的新的股票替換。在這種方法中,交易僅僅是權益證券的交換。

購買法

在這種方法中,在收購日,合併公司的資產在合併後的公司賬簿上以公允價值列示,負債以商定價值列示。在轉讓公司中,合併要麼以現有的賬面價值,要麼以購買對價記錄。

差異

權益結合法和購買法的主要區別如下:

權益結合法
購買法
資產和負債合併並按其賬面價值記錄。
資產和負債合併並按其公允價值記錄。
適用於兼併。
適用於收購。
使用賬面價值。
使用市場公允價值。
賬戶合併。
賬戶被接管。
儲備不受影響。
儲備受到影響。
購買和股本的差異調整到儲備中。
購買和股本的差異調整到資本公積/商譽中。
賬面價值低於購買價值。
賬面價值高於權益結合法。
更高的收益。
與權益結合法相比,收益較低。
準確的銷售額。
銷售額不太準確。
每股收益較高。
每股收益較低,與權益結合法相比。
資產收益率和權益收益率都較高。
資產收益率和權益收益率都較低。

結論

這兩種技術都是併購中使用的重要會計技術。它們在合併後公司資產負債表中轉讓公司資產的價值方面存在差異。

更新於: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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