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或有負債和準備金


或有負債和準備金受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IAS 37)的約束。其主要目標是在特定財政年度內匹配資產和負債=收入和支出,以便財務報表能夠以現實的方式反映情況。

準備金

它是由於先前發生的事件而產生的現有義務。準備金會降低資產價值。這通常用於記錄壞賬和可疑賬款。

透過與往年進行比較,可以識別過度準備或準備不足的情況,並在損益表中列示。準備金金額由公司的政策決定。

準備金的基本會計處理如下:

費用賬戶
   準備金賬戶
借方
貸方

或有負債

它是根據未來事件確定的,並對其進行合理估算。如果無法進行估算,則可能不會在財務報表中記錄。

或有負債的基本會計處理如下:

現金賬戶
   應計負債賬戶
借方
貸方

差異

或有負債和準備金的主要區別如下:

序號或有負債準備金
1
目前記錄,以考慮未來可能的支出事件。
針對現在發生的事件進行會計處理。
2
發生是具有條件的或不確定的。
發生是確定的。
3
對未來需要支付的金額進行合理估計。
金額不確定。
4
記錄在財務報表中:公司負債增加。
記錄在財務報表中:公司資產減少。
5
未記錄在損益表中。
記錄在損益表中。

更新於: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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