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意圖與共同目的的區別
現實情況是,犯罪通常是由一群人而不是單個人犯下的,因此,1860年《印度刑法典》規定了共同責任的概念。這意味著當不止一個人參與犯罪的準備或實施時,他們都將為此負責。

然而,也存在例外情況,即所有參與犯罪的人的共同責任將根據他們的意圖、目的和參與程度來確定。因此,責任可以統一或個別地承擔,但無論如何,只要是團伙犯罪,處罰總是嚴厲的。
共同意圖是什麼意思?
《刑法典》第34條規定,當數人為了共同意圖而實施犯罪行為時,這些人均應以與自己單獨實施該行為相同的方式對此行為承擔責任。這意味著,當多個人為了達到共同意圖而實施違法行為時,他們將承擔同等責任,無論他們個人扮演什麼角色,儘管需要實際參與。
這是一個適用於所有罪行的普遍條款,如果某人參與了形成意圖,則很容易被追究他人的行為責任。這裡的意圖是指計劃犯罪,它必須在犯罪實施之前存在,並且他們所有人都必須按照計劃行事。
共同目的是什麼意思?
《刑法典》第八章規定了非法集會的共同目的,例如第141條規定,五人或五人以上的人群如果其共同目的是擾亂公共秩序,則構成非法集會。第142條規定,作為非法集會成員是一種可根據第143條處罰的罪行。
因此,這意味著如果一個人加入或繼續作為非法集會的成員,同時知道其共同目的,那麼他或她將對其他成員為實現共同目的而實施的行為負責,無論該人是否參與了該罪行的實施或準備。
因此,瞭解共同目的會導致刑事責任。此外,共同目的必須是第141條中列出的目的之一,不能是其他目的。此外,為實現共同目的而實施的行為必須是直接的,而不是間接的。
共同意圖與共同目的的區別
下表對比了共同意圖和共同目的,指出了兩者之間的關鍵區別:
依據 |
共同意圖 |
共同目的 |
---|---|---|
罪行 |
共同意圖本身並非罪行,而是需要與其他罪行一起適用,因此它確立了推定責任。 |
作為非法集會的成員並瞭解其共同目的本身就是一項重大罪行。 |
定義 |
共同意圖意味著兩人或兩人以上的人有相似的想法。 |
共同目的是非法集會的目標,其成員共同分享。 |
人數 |
兩人或兩人以上可以形成共同意圖。 |
需要五人或五人以上才能有共同目的。 |
責任 |
所有人員對犯罪行為承擔同等和替代責任。 |
責任因每個成員的知識而異。 |
準備 |
所有參與者都需要在犯罪發生前形成共同意圖並達成一致。 |
只需要所有人員瞭解共同目的,而不需要了解犯罪的實施。 |
參與 |
要追究人員責任,需要參與犯罪的實施。 |
不需要參與犯罪的實施或準備,而是需要積極參與集會。 |
證據 |
先前協議的犯罪故意可以透過案件的事實和情況來證明。 |
不需要證明犯罪故意,因此可以透過證明任何先前的認可階段來確定目的。 |
共通性 |
實施行為的意圖因罪行而異。 |
目的必須是第141條中提到的目的之一。 |
結論
共同責任的原則由法典的規定明確確立,這些規定對於確定應公平地施加於他們的責任至關重要,因為通常存在透過責備他人來逃避責任的可能性。因此,制定該規則是為了維持平衡並防止罪犯利用自己的錯誤。
常見問題
什麼是共同目的?
共同目的是非法集會所有成員共同的目標。需要事先達成協議和共識。需要在犯罪發生前。
什麼是共同意圖?
預先計劃好的方案,按照計劃協同行動,被定義為共同目標。必須證明違法行為是根據預先計劃好的策略共同實施的。它存在於行為實施之前,儘管不需要有很大的時間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