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摩的概念


哲學和道德緊密相連,只有透徹理解印度的宗教和哲學傳統才能正確理解它們。倫理學在印度是一個複雜且多層面的課題,因為它包含了多種不同的宗教和哲學傳統。印度的道德,像印度文化其他方面一樣複雜且多層面,反映了這種形而上學觀點和價值觀態度的多樣性。然而,必須避免認為存在一種獨特的能夠被稱為“印度式”的世界觀、倫理觀或道德規範。儘管印度傳統對新的概念和理想持開放態度,但它已將其中一些納入其宗教道德哲學。

什麼是達摩 (Dharma)?

“達摩 (Dharma)”是印度語,意為道德和倫理。“達摩”一詞源於詞根“dhr”,意為“支撐”。因此,達摩透過作為一種統一的力量,維持人類文明的穩定和發展。如果人類文明要繁榮發展,那麼道德行為至關重要。在印度教中,達摩和道德是交織在一起的。《達摩沙斯特拉》和《吠陀經》進行吠陀祭祀和其他儀式,“達摩”指的是吠陀經中的終極真理和力量。因此,吠陀經將達摩定義為特殊的責任。達摩通常也被定義為人們根據其種姓和人生階段所承擔的義務(瓦爾納阿什拉瑪達摩)。

因此,根據許多印度教思想家的觀點,盡職盡責將導致獲得天堂、在來世獲得更好的出身,甚至在今生獲得富裕。因此,印度教的達摩概念與其與儀式和種姓相關的義務有著密切的聯絡而為人所知。此外,僅源於道德的義務卻被掩蓋了。然而,印度教哲學家支援並鼓勵實踐那些將人定義為人的道德品質和標準。薩達拉納達摩 (Sadharana Dharma),或普遍義務,指的是這些道德品質。因此,在印度教中,“達摩”一詞有兩個含義:

  • 履行儀式祭祀和種姓職責。

  • 應用道德品質和標準。

吠陀時期的達摩

印度倫理可以追溯到吠陀經,特別是《梨俱吠陀》,從中我們可以瞭解其早期發展。貫穿一切的道德準則或統一秩序的概念被稱為“rta”,它是《梨俱吠陀》的基本倫理概念之一。另外兩個重要的概念,達摩和業力,都源於“rta”一詞。達摩有各種各樣的含義,但最常與義務相關聯。業力的概念表示支配人類行為並決定這些行為相應獎懲的單一道德規範。

這兩個概念的基礎是“Rta”。對神明的愛和崇拜是吠陀倫理中更重要和更基本的部分。那些進行這些祭祀和經文中規定的儀式責任的人將實現天堂的永恆快樂,因為祭祀的正確執行反映了道德秩序或法律。因此,吠陀印度教的倫理本質上是神本位的。

與《梨俱吠陀》相反,《奧義書》指出,從短暫的存在中解脫出來,以及對靈魂內在本質的認識,是人生最大的目標。以阿特曼為中心和知識論是奧義書倫理的主要特徵。根據《奧義書》,吠陀祭祀對於實現解脫來說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人們不斷被鼓勵追求自身的個人解脫,並且少關心其他社會和道德義務。

這種知識分子個人主義無疑威脅著社會道德的原則。《奧義書》強調自我與梵我一元論的聯絡和體認。只有在這個形而上學空間裡,我們才能討論奧義書倫理。根據最早的《奧義書》,一位燒盡邪惡並擺脫邪惡的聖人是理想的聖人。我們可以看到《奧義書》在強調避免邪惡方面明顯的道德資訊。根據《伽他奧義書》1.2.24,一個總是骯髒的人會一次又一次地重生,無法實現最高的目標。為了實現人的形而上學善,良好的行為是必要的(自我與梵我的同一性)。此外,一個明智的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與上帝相似的本性。因此,從《奧義書》中可以看出,一個明智的人不會犯罪。他停止作惡和運用知識,並彌補了他前世所做的錯事。

瓦爾納阿什拉瑪達摩 (Varnashrama Dharma)

瓦爾納阿什拉瑪是吠陀存在系統的名稱,瓦爾納-達摩 (Varna-dharma) 是梵語,意為社會等級。它旨在維護社會秩序、社會進步和社會和諧,同時也促進個人和平與成長。“瓦爾納 (Varna)”在《梨俱吠陀》中指的是膚色,人類被分為雅利安人和達薩人。達薩人皮膚黝黑,而雅利安人皮膚蒼白。“Varna”一詞源於詞根“vr”,意為挑選或選擇。瓦爾納分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四個等級,指的是社群中的特定群體或階級。瓦爾納一詞通常指普魯沙蘇克塔 (Purusa-sukta) 中人類社會中的四個角色。普魯沙蘇克塔中出現了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等詞語。然而,這些詞語並非用來表示四個瓦爾納,而是指整個社會的四個角色。

根據普魯沙蘇克塔,整個宇宙是普魯沙(宇宙自我)的顯現。婆羅門的嘴唇、剎帝利的胳膊、吠舍的大腿和首陀羅的腳構成一個身體。作為交流場所的嘴巴代表教育,胳膊代表權力,大腿代表生產性努力,腳代表其他體力勞動。因此,這四個詞語指的是四個功能,而不是四個瓦爾納。與種姓制度一樣,基於種姓或出生而來的瓦爾納現在具有壓迫性和剝削性。

由於吠陀社會學的基礎是吠陀心理學,瓦爾納是基於一個人的個性、斯瓦巴瓦 (svabhava) 或古納 (guna)。根據吠陀心理學,人的心靈具有三種特性、傾向或氣質。它們揭示了一個人的真實性格。它們是:拉賈斯 (rajas)——活躍;塔瑪斯 (tamas)——被動;薩特瓦 (sattva)——非活躍,具有純潔、善良、智慧和知識的品質。瓦爾納是個人用來促進其精神成長的選擇方法。它代表了人類心靈的心理基礎、傾向和方向。四個瓦爾納代表了人類的四種基本本性,並暗指四種社會秩序。它是根據人們的傾向(pravrittis,或“享受生活”)對人們進行的全面描述。

它並不代表生活中的職業(vrittis)。一個人的職業可以改變,但一個人的本性不能改變。當瓦爾納被理解為一種職業而不是一種傾向時,種姓或種姓制度就出現了。吠陀社會學討論的是瓦爾納制度,而不是種姓制度。瓦爾納是基於才能或能力的社會分層。因為它依賴於一個人的特質,所以沒有哪個瓦爾納優於或劣於其他瓦爾納。因此,它代表了平等主義的精神。

達摩沙斯特拉和史詩中的倫理

印度教儀式和社會道德的主要文字是摩奴法典和其他達摩沙斯特拉的制度。雖然《摩奴法典》優先考慮社會制度而非個人主義,《奧義書》則強烈強調個人的自由。印度教的社會道德在許多方面是相對的,因為一個人雖然是個體,但他屬於一個家庭、一個亞種姓,並且總是受到他所處的家庭的照顧。人們承認,人的義務與空間(Yuga)和時間(Desa)有關。一個人的責任也與其瓦爾納(等級)和生命階段(阿什拉瑪)密切相關。摩奴將某些美德宣佈為普遍的。它們是:清潔(saucha)、不偷竊(asteya)、自制(dharma)、自我寬恕(kshama)、寬恕(kshama)、對至高無上的阿特曼的瞭解(vidhya)、誠實(sathya)和缺乏憤怒(akrodha)。這些道德品質被稱為薩達拉納達摩 (Sadharana Dharma),即共同的、普遍的道德。因此,雖然每個達摩沙斯特拉、史詩和往世書都有其獨特的目的,但它們似乎在倫理方面具有相似的“倫理規範”。

達摩的概念-3

根據印度教哲學,梵行期 (Brahmacari)(學生,受限於獨身)是構成人生的四個階段或阿什拉瑪 (Ashramas) 之一。第二個階段是家主,然後是森林居住者 (Vanaprastha) 和薩尼雅辛 (Sannyasin)(苦行僧)。男人應該經常經歷這些階段;他們應該足夠早地開始。一個人必須在按照正確的順序學習吠陀經,甚至只學習一部吠陀經之後,並且不放棄獨身的情況下,加入家主階層。此外,只有當他注意到皮膚上的皺紋、頭髮變白以及孫子的出現時,家主才必須退到荒野。這個人作為苦行僧,度過人生的第四部分,在森林中完成了人生的第三個階段,並放棄了依戀之後。這種順序被認為對 Jivatma 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組織至關重要。

結論

印度教也認識到,人的達摩,包括他所有的義務和品質,會隨著時間而發展。印度宗教傳統非常多樣化。因此,我們必須選擇那些與我們現代原則最一致的元素,同時堅決拒絕那些不符合我們現代原則的信仰。

更新於:2023年2月3日

5000+ 次瀏覽

開啟你的職業生涯

完成課程獲得認證

開始學習
廣告
©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