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暴力迴圈:瞭解家庭暴力的後果


在印度,許多年輕女性和女性的生活現實包括胎兒性別鑑定、家庭虐待、猥褻行為以及各種基於性取向的暴力。配偶毆打會影響受虐女性甚至她們子女的身心健康。儘管女性在公共生活中的參與度日益提高,法律也得到了修改,但印度在使印度女性成為自己國家平等公民的道路上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在我們的社會中,許多女性在平靜的生活中遭受著伴侶的殘酷對待。有時,家庭暴力會導致這些女性死亡。正是基於這個原因,本文探討了家庭暴力的重要性、成因、型別以及此類暴力對受虐女性的長期影響。

什麼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施加的暴力控制。它也被稱為透過各種形式的虐待在人際關係中建立控制和恐懼。虐待可以是精神上的、性方面的、經濟上的或身體上的。這不僅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對人權的嚴重侵犯,給受害者帶來健康和社會後果。

聯合國將其定義為“親密伴侶暴力”,是指人際關係中的一方利用威脅、精神虐待、控制、企圖傷害、傷害或經濟虐待來控制另一方,而受害者可以是任何人,無論年齡、性別、種族、性取向、階級或信仰如何。

家庭暴力不僅限於伴侶或配偶之間;它也可能包括個人在家庭內部所受的各種約束。

印度各種型別的家庭暴力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關於各國進展的報告(由印度議會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共同釋出)指出,超過 6000 萬本應活著的女性消失了。從選擇性墮胎到家庭暴力再到嫁妝死亡和身體攻擊,各種因素都發揮了作用。歧視從女性出生前就開始了,並持續到她們死亡。它體現在以下幾種型別中:

  • 選擇性墮胎 - 隨著技術的進步,一些新的暴力形式出現,例如選擇性墮胎,這反映在不利的性別比例上。

  • 殺嬰 - 大量新生女嬰死於過量服用鴉片。她們被遺棄或扔進河流或垃圾堆中而死。被遺棄的兒童中,90% 是女孩。

  • 健康風險 - 根據官方資料,由於營養不良,女孩的死亡率比男孩高 10%。健康資料同樣令人擔憂,其中 80% 的女孩患有貧血。

  • 物質文化受害者 - 消費主義文化導致針對女性的暴力事件、家庭暴力和身體攻擊增多。許多女孩生活在遭受身體虐待的威脅之下。

家庭暴力的後果

家庭暴力的後果因受害者、年齡組、暴力強度和遭受虐待的頻率而異。家庭暴力的後果可以廣泛地歸類為:對受害者和家庭的影響、對社會的影響以及對國家發展和效率的影響。對受害者和家庭的影響

身體影響

受傷、骨折、頭部受傷、割傷和內出血是家庭暴力事件的一些直接影響,需要醫療護理和住院治療 (Jones, 1997)。一些與家庭暴力受害者相關的慢性疾病包括關節炎、腸易激綜合徵 (Berrios, 1991)。在家庭暴力關係中懷孕的受害者面臨流產、早產以及胎兒受傷或死亡的更大風險。

心理影響

在仍然與施暴者同住的受害者中,通常會報告高水平的壓力、恐懼和焦慮。抑鬱症也很常見,因為受害者常常因“挑釁”虐待而感到內疚,並經常遭受嚴厲批評。據報告,60% 的受害者在關係期間或結束後符合抑鬱症的診斷標準,並且自殺風險顯著增加 (Barnett, 2001)。

對兒童的影響

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童年時期遭受家庭虐待的兒童會在其發展和心理健康方面遭受影響 (Dodd, 2009)。由於家庭暴力而可能出現的一些情感和行為問題包括攻擊性增加、焦慮以及兒童與朋友、家人和專業人員互動方式的改變。

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家庭暴力案件

Lalita Toppo訴賈坎德邦案 (2018)

  • 案件事實 - 在 Lalita Toppo 訴賈坎德邦及另案 (2018) 一案中,印度最高法院審理了此案,原告並非被告的法定妻子,她向法院尋求根據 2005 年《保護婦女免受家庭暴力法》獲得贍養費,認為她將不被允許根據 1973 年《刑事訴訟法》第 125 條獲得贍養費。

  • 法院判決 - 最高法院由時任首席大法官 Ranjan Gogoi、法官 U.U. Lalit 和 K.M. Joseph 組成的三人法官席認為,同居伴侶將有權獲得比 1973 年《刑事訴訟法》第 125 條規定的更多救濟。在提及《家庭暴力法》的條款時,法官席指出,即使原告並非法定妻子,因此沒有義務根據《刑事訴訟法》第 125 條獲得贍養費,她仍有權根據該法尋求贍養費。

Hiralal P. Harsora 等訴 Kusum Narottamdas Harsora 等案 (2016)

  • 案件事實 - 在此案中,原告是 Pushpa Narottam Harsora 和 Kusum Narottam Harsora,母女二人。她們對 Pradeep(兒子/兄弟)、他的妻子和她的兩個姐妹提起訴訟,稱這四人對她們進行了家庭虐待。被告請求治安法官釋放 Pradeep 的妻子和兩個姐妹/女兒,因為根據第 2(q) 條,只能對“成年男性”提起訴訟。被告的申請被駁回。

  • 法院判決 - 最高法院撤銷了“被告”概念中的“成年男性”,認為它沒有任何與尋求實現的目的具有合理聯絡的可理解的區別。同時,最高法院澄清說,婦女和未成年人屬於可以根據《家庭暴力法》尋求補救的人員之列。

結論

2005 年《家庭暴力法》和 1860 年《印度刑法典》的條款是一項非常有希望的立法,它結合了民事和刑事處罰,為成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女性提供有效的補救措施。

該法案包括對保護官員、醫療設施和免費法律援助等方面的規定,以幫助受虐待的女性保護自己及其家人。

常見問題

問1. 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最高刑罰是什麼?

答:家庭暴力是可認知的和不可保釋的犯罪。因此,根據家庭暴力法,違反保護令最高可判處一年監禁、最高 20,000 盧比的罰款或兩者並處。

問2. 人們為什麼遭受家庭暴力?

答:人們認為虐待(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言語上的)是可以接受的,這是家庭暴力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其他促成因素包括吸毒、失業、心理健康問題、缺乏應對機制、社會孤立以及過度依賴施暴者。

問3. 人們為什麼遭受家庭暴力?(重複問題)

答:家庭暴力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認為虐待(無論身體上還是言語上)是可以接受的。其他因素包括藥物濫用、失業、心理健康問題、缺乏應對技巧、孤立以及對施暴者的過度依賴。

更新於: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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