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的有趣事實有哪些?
諾貝爾獎是授予男性和女性以表彰他們在生理學、物理學、化學、醫學、文學或和平工作方面的獎項。它始於 1901 年,由阿爾弗雷德·諾貝爾創立。在 1901 年至 2016 年期間,諾貝爾獎共頒發了 579 次,授予了 910 位個人或組織。少陣列織或個人曾多次獲得諾貝爾獎,因此總數達到 23 個組織和 881 個個人。
諾貝爾獎被認為是授予所有領域的個人(如文學、醫學、物理學、化學、和平)的最受尊敬的獎項。這些獎項每年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頒發。獲獎者將獲得證書、文憑、金質獎章和一筆獎金。除和平獎外,獎項最多可由三人分享。
歷史
諾貝爾獎的基礎奠定於 1895 年,當時阿爾弗雷德·諾貝爾在遺囑中寫道,將其 90% 的財產用於建立諾貝爾獎。他是一位工程師、化學家和發明家,發明了炮棉。他也是炸藥的發明者,並擁有許多專利。他於 1896 年 12 月 10 日在義大利去世。在他的遺囑中,他提到他的財產和收入應用於為全球最偉大的思想家設立獎項。拉格納·索爾曼和魯道夫·利利耶奎斯特建立了諾貝爾基金會,負責管理諾貝爾的財產。
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是第一個頒發獎項的組織,但後來又成立了其他頒獎組織。瑞典學院和卡羅林斯卡研究所是獲得頒獎權的其他組織。
諾貝爾基金會
1900 年 6 月 29 日,諾貝爾基金會成立。它位於斯德哥爾摩。其職責是規範獎項的財務和管理。其主要職能是管理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留下的財產,並將其用於該組織和獎項的建立和發展。它在全球範圍內推廣獎項,並免除所有稅收。
董事會由五名瑞典或挪威公民組成。主席、執行董事和副董事是主要管理人員,由國王在內閣會議上任命。但自 1995 年以來,受託人一直負責選擇董事會成員。
頒獎流程
**提名:**諾貝爾委員會將提名錶格傳送給許多在相關領域工作的傑出學者。被提名人的姓名不會公開披露。大約有 300 位潛在獲獎者被提名,提名截止日期為頒獎年份的 1 月 31 日。
**評選:**相關領域的專家提交傑出候選人名單。該機構現在透過多數投票決定獲獎者。和平獎只能授予個人。對於某個特定獎項,最多可選擇三名獲獎者和兩項不同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