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態動詞的使用


介紹

有幾種型別的情態動詞充當助動詞。在本教程中,您將學習情態動詞在英語語法中的應用,並提供示例以幫助您更好地理解整個概念。

英語語法中使用一類特殊的動詞,稱為情態動詞、情態助動詞情態助動詞。這些動詞以不規則的方式應用。

在英語語法中,情態動詞用於提供有關主要動詞動作的其他資訊。

情態動詞

情態動詞在定義中通常被稱為助動詞。情態動詞用於傳達某些假設情況,例如請求、建議和能力。它們與主要動詞一起使用,使其含義略有變化。

助動詞並不總是能夠獨立作為獨立動詞存在。

以下是兩個說明差異的示例:

  • 我每週日都踢足球

  • 我每週日都能踢足球。

第一個例子是一個基本的陳述性語句。說話者每週日都踢足球。

第二個例子中,情態動詞“can”用於動詞“play”之前。請注意含義是如何逐漸變化的。說話者並非每週日都踢足球;他說如果需要,他能夠每週日踢足球。這是假設的。

情態助動詞的型別

情態助動詞為短語中的主要動詞提供含義。它們用於在語句中傳達義務、可能性、許可或能力。

英語語法中大約有 10 種助動詞,如下所示。

CAN

Can 是一種情態助動詞,最常用於表達人或物做某事的能力,描述某事可能發生的機率,提出請求和提議,以及傳達或尋求做某事的許可。

  • 我可以用兩隻手寫字。(能力)

  • 你能幫我完成作業嗎?(表達意願)

  • 媽媽,我可以去迷你家嗎?(請求許可)

COULD

在提出請求、請求許可、表達不確定的可能性、提供建議或以更禮貌的方式提出提議時,可以使用情態動詞 could。

  • 請你把鹽遞給我好嗎?(禮貌請求)

  • 我可以借用一下你的手機嗎?(禮貌請求許可)

MAY

情態動詞“may”用於指代可能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事件或情況。它主要用於涉及可能性和願望的表達以及給予許可。

  • 她可能累了。(可能性)

  • 願上帝保佑你。(願望)

  • 我可以進來嗎?(許可)

MIGHT

情態動詞“might”最常用於條件句中,在其中它用於表示近期可能性,以及提出建議或請求。

  • 我明天可能會休假。(未來的可能性)

  • 如果我再努力一點,我可能就透過考試了。(條件句)

MUST

情態動詞“might”最常用於表示義務、推論以及強烈的建議或忠告。

  • 如果你生病了,你必須去看醫生(強烈的必要性或義務)

  • 你必須努力工作才能取得成功(建議)

SHALL

情態動詞“shall”用於表達與法律相關的想法,用於將來時態談論即將發生的事情,用於關於承諾和建議的陳述。

  • 我應該關掉風扇嗎?(建議)

  • 您必須遵循以下說明。(規則或法律)

  • 我們去看電影好嗎?(近期可能性)

  • 假期後我們會見面的。(承諾)

SHOULD

情態動詞“should”常用於傳達責任感,提供意見或建議,提出建議,或傳達偏好或想法。

  • 你應該休息一下。(意見)

  • 我認為你應該通知警察。(建議)

  • 我應該和爸爸討論一下。(偏好)

WILL

情態動詞“will”用於表示將來,展示一個人的願望;傳達一個人的意圖;強調一個人的決心。

  • 我晚上 10 點前到家。(表達未來)

  • 我會做的。(表達意願)

  • 我今天晚上就會完成。(決心)

WOULD

情態動詞“would”用於展示提議,提出請求或顯示過去的未來。

  • 你想加入我們嗎?(提議)

  • 她答應會加入我們(過去的將來)

  • 請你幫我個忙好嗎?(請求)

OUGHT TO

情態動詞“ought to”用於表達我們欣賞的內容或我們希望看到發生的事情,以及提供建議或提出建議。

  • 這家新餐廳很棒,你應該去參觀一下。(推薦)

  • 飛行員應該賺更多。(建議)

情態動詞的使用

  • 可能性 - 有幾件事很有可能發生,但我們無法確定。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使用情態動詞 should 和 must 來顯示機率程度,而無需絕對確定。

  • 可能性 - 情態動詞,如 could、may 和 might,用於事件發生可能但並非有保證的上下文中。

  • 能力 - 當在句子中使用時,情態動詞“can”表示主語是否有能力做某事,例如執行動作或展示能力。同樣,動詞的否定形式,例如 cannot 或 can't,表示主語無法執行某個動作。

  • 請求許可 - 為了請求做某事的許可,您應該以 can、may 或 could 開頭您的問題。“May”傳統上被認為是更好的用法。但是,如今,當表示可能性或許可時,“may”和“can”都是合適的替代方案

  • 請求 - 如果你想請別人做任何事,你應該以 can、could、will 或 would 開頭你的問題。

  • 建議/忠告 - 當您向某人提供想法或建議,而沒有直接命令他們做任何事情時,您可以使用情態詞“should”。

  • 命令 - 另一方面,如果您想向另一個人發出命令,則應使用情態動詞 have to、must 或 need to。

  • 義務或必要性 - 情態動詞可用於表示所需的動作,例如義務、職責或要求。同樣,否定形式傳達了不需要採取行動的想法。使用在發出命令時使用的相同情態動詞(must、have to 或 need to。)

  • 習慣 - 您可以使用情態動詞“would”來表達正在進行或習慣性的活動,即主語始終執行的活動,您可以使用“will”來顯示將來或現在即將發生的活動。如果您指的是不再實踐的做法,您也可以在句子中使用“used to”。

結論

我們希望在您閱讀完本教程後,您將對英語語法有更深入的理解。這些是英語語法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必須掌握它們才能能夠有效地用外語交流。

更新於: 2022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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