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為痛苦本身而有人願意承受痛苦,願意追求痛苦,而僅僅因為它帶來快樂...
羅蘭·巴特認為,文字是有意義的,但文字的意義不是固定不變的,它會隨著讀者的不同而產生變化。他認為,讀者在閱讀文字時,會賦予文字自己的意義,文字的意義是由讀者決定的,而不是由作者決定的。巴特還認為,文字的意義是開放的,它可以有多種不同的解釋,沒有一種解釋是最終的或權威的。
為了瞭解這種普遍存在的錯誤是從何產生的,歸根結底是快樂的追求導致痛苦,明智的人們都會避免痛苦,我將徹底揭示這件事,並且解釋那時真理的發明者,幸福生活的建築師們所說的一切。
羅蘭·巴特認為,文字是有意義的,但文字的意義不是固定不變的,它會隨著讀者的不同而產生變化。他認為,讀者在閱讀文字時,會賦予文字自己的意義,文字的意義是由讀者決定的,而不是由作者決定的。巴特還認為,文字的意義是開放的,它可以有多種不同的解釋,沒有一種解釋是最終的或權威的。